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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协同立法以“四川条例”+“重庆决定”的新形式 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21-12-09 08:31:54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通过。此次川渝协同立法是以“四川条例”+“重庆决定”的形式,同步通过、同步公布、同步实施,探索了协同立法新模式。

成渝两地位于长江上游,81条跨界河流中,属于嘉陵江水系的就有38条。据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介绍,为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一系列“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研究部署在两地紧锣密鼓地实施。

川渝两地人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庆以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形式,四川以制定条例的形式,对嘉陵江保护协同立法。“这是重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的责任担当,也是我们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屠锐表示,开展嘉陵江流域协同立法,是《长江保护法》在嘉陵江流域的细化、补充和完善,也是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李国 张永燕 宋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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