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沧州市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非寄宿学生34671人,发放生活补助3168.28万元。这是记者从12月1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今年,沧州市实施了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通过对全市22个县(市、区)中小学寄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了今年新增床位2000单人张的任务目标,涉及4个县(市)5所学校和市直属1所学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本着“以县为主”的原则,统筹使用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专项资金,并争取了上级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721万元。截至9月底,6所学校已全部完成学生用床购置工作,实际购置学生用床9702单人张,投入资金近400万元。
沧州市还按照有关政策,对6类寄宿学生(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4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进行资助。(戴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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