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生态环境部举行的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全国共办理了7600余件赔偿案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90亿元。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和全面试行五年多以来,我国初步构建起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推动国家和地方立法、规范诉讼规则、完善技术和资金保障机制、开展损害赔偿的案例实践、推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地方和有关部门协同发力,所有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388个市地(含直辖市区、县)印发实施方案。各地针对赔偿纠纷磋商、调查鉴定评估,以及和赔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共制定了327份配套的文件。
截至2021年11月,全国共办理了7600余件生态环境赔偿案件,有效推动治理和修复了一批受损的生态环境,包括社会关注的祁连山青海境内木里煤矿的生态破坏案件,正在按照国家规定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中。
记者还了解到,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环境法典编纂的前期研究论证,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工作部门的立法建议,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比较有力的专业支持。(周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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