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早,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浙江户籍居民徐先生来到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大桥派出所,仅用3分钟就为刚出生的女儿成功申请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业务,成为首位享受这项新政的在沪申请人。
徐先生说,数年前,他为大女儿办户口时曾特地赶回浙江老家。 “这次担心影响,不敢贸然跨省流动,本打算过年期间回去办理。有了这项便民政策,不用来回跑了!”
即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这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部门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据介绍,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就近就便办理这项业务。
当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后,会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再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等一系列手续。
上海警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在相关技术支持完成后,以“当场打印”替代“缴旧寄新”,即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在原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市)入户全面信息化办理,也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通办”打下基础。(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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