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中国网信网消息,《通知》从内容导向、信息呈现、账号管理、舆情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工作措施,力求有效规范娱乐明星网上信息。
《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提出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禁止含有低俗绯闻炒作等内容
中央网信办指出,近年来,网上泛娱乐化倾向、低俗炒作现象屡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不良文化冲击主流价值观,一些网上有关明星的宣传信息内容失范,绯闻八卦、隐私爆料占据网站平台头条版面、热搜榜单,占用大量公共平台资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了进一步规范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制定并印发《通知》。
《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娱乐明星网上信息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内容,不得宣扬流量至上、畸形审美、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不得为博眼球低俗炒作绯闻丑闻、明星情感纠纷隐秘细节,不得未经授权曝光、买卖明星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行程信息等个人隐私,不得批量发布涉明星艺人及其作品,进行恶意营销或刷量控评,不得发布涉明星虚假不实信息,进行曲解诋毁、造谣抹黑,不得为违法失德明星艺人复出造势、洗地宣传,不得挑动粉丝群体互撕谩骂、攻击对立,或刺激诱导粉丝群体进行过度消费、集资、非理性打投等应援行为。
《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
明星作品热搜同一时段只能一条
《通知》按照信息内容属性、影响作用等因素,将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划分为演艺作品、个人动态、商业活动、公告、公益、权威发布等6种类型。其中,在演艺作品方面,具体包括明星影视、音乐、综艺作品及相关宣传、片段、演绎、评述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不得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环节扎堆呈现,含有明星个人标识的,在首页首屏、热门推荐、热搜榜单等环节,同一明星同一时段原则上只能呈现一条。
根据通知,对于明星广告代言、品牌合作、商业推广等商业活动类信息,原则上仅在各网站平台广告位置呈现,且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
对明星账号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
《通知》要求加强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娱乐类公众账号、MCN机构等账号和主体的管理。
其中,在分级监测管理明星账号方面,各平台要全面摸清明星账号注册底数,根据粉丝数量、传播能力、信用评价等情况,对明星账号进行分级管理,相关情况向网信部门定期报备。建立各平台重点关注目录清单,对达到一定粉丝数量和传播能力的明星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对于热点敏感社会话题中,发布带偏节奏、混淆视听、煽动极端情绪信息内容的明星账号,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严格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账号管理方面,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在严格明星经纪公司和粉丝团账号管理方面,加强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账号认证审核,同一经纪公司(工作室)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粉丝团(后援会)账号须经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由其承担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一律不得注册明星粉丝团账号。
《通知》强调,各地网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工作,结合“饭圈”乱象整治,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网站平台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工作实效。(熊颖琪)
责任编辑:FRT136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