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成立,自此肩负起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桥头堡”“试验田”的重要使命。七年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累计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11万件,收案量年均增幅21%,审结案件9万余件,法官人均年结案300余件。尤其是随着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能力和水平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国外当事人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互诉”情况逐年增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努力创建知识产权纠纷“国际优选地”。
守好国人用药安全“大门”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未来或将专属管辖新修订《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的专利第一审民事案件,用法律守好国人用药安全“大门”。
2020年4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法院新闻发布厅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新闻发言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正面对镜头,对涉化学药品专利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线上通报。时值特殊时期,这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广受关注。化学药,即人们常说的“西药”,多用于治疗重大慢性疾病,是医药专利的“重头戏”。这些案件技术含量高、法律适用复杂,涉及国内外知名药企。
宋鱼水表示,中医药在此次抗击疫情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专利保护能力有待加强。随着疫情在全球蔓延,相关纠纷频现,尤其显露出部分中医药研发者存在专利申请与运用能力不足短板。
据介绍,针对此类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因案施策,总结出不同应对措施。在一些中医药类案件中,结合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该院对专利申请、维护和保护等各环节进行详细释明,让“偏方”“秘方”向医药专利的转化过程做到有章可循。
创建知识产权诉讼“国际优选地”
2018年12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十六法庭上,代表华为和三星两家公司发言的律师唇枪舌剑;庭下,密密麻麻坐着来自双方的专家、高级法务和决策领导。
主审法官芮松艳介绍,此案涉及标准必要专利,原告三星以专利侵权为由将华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颁发禁令——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专利。华为则辩称一旦被判决侵权并颁发禁令,就再也不能使用已被纳入行业标准的专利技术,这不仅意味着其所有先期投入付诸东流,相关市场也几乎对其关上大门。
有关人士指出,剑拔弩张的背后是双方自2011年起纠葛至今的专利谈判拉锯战。僵持不下之际,双方在全球多地燃起诉讼战火,而本案也因直接关系中国这一巨大消费市场的商业格局,被双方寄予厚望。
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调整案件审理方式,将工作重心前置,通过庭前会议为建立沟通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多部门深度参与,有效推动谈判,破解僵局。经过连续二十余日高强度庭前会议,双方重新对各自商业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对案件结果给纠纷带来的后续影响,也有了更加理性预期。不久,一则好消息传来,三星与华为就包括本案专利在内的一揽子专利纠纷达成全球和解协议。
截至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管辖北京地区技术类民事案件的一审法院,共受理涉标准必要专利民事纠纷54件,位列全国首位。相关案件目前已审结51件,有效助力华为、三星、苹果、高通等一大批国际知名科创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我们始终坚持中外同等保护,既不对国外当事人给予超越法律的特别待遇,也不对国内当事人实行特殊保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学军说。
为高质量创新驱动保驾护航
去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审结四维图新公司与百度公司、奇虎公司等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案件涉及导航电子地图保护模式和市场价值纠纷。
法院依法认定,四维图新公司的全国电子地图构成图形(地图)作品,考虑到电子地图中地理信息量巨大、对比点多等特点,依法分配举证责任,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奇虎公司等被告侵犯四维图新公司著作权,最终两案判决赔偿合计7500万元。
主审法官陈栋表示,该案是目前已知全国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最高赔偿数额,对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探索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加大违法成本具有典型意义。
技术类案件的妥善审理,直接关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据统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近两成是关于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案件,并涉及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案件直接关系我国高精尖前沿技术的保护。
此外,为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市首都战略定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大力推进专业化审判,建立专利、商标、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专门审判团队,实现“专业人审专业案”。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拥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8名,首都青年法学家2名,构建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法官团队格局,已形成多层次审判人才梯队。(吴文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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