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4日向社会公示《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经过四年多的试点工作,虚拟运营商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电信市场竞争也将更加充分。
2013年5月,工信部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虚拟运营商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
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说,截至2017年底,已有42家民营企业在29个省份近200个本地网范围内开展试点,用户总数突破6000万,直接吸引民间投资超过32亿元。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期间,互联互通、码号资源、批发价格等问题得到协调解决,实名制、用户信息安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在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提供差异化服务、完善监管政策等方面做出探索。试点达到预期目标,具备正式商用条件。
“正式商用给所有希望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企业提供政策和机遇,并非只针对前期试点企业,牌照发放也没有数量限制,符合要求即可。”陈家春说,也欢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该项业务。
随着电信领域放开,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也将加大。陈家春说,信息安全是行业发展底线。工信部将加强市场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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