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及《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奋力谱写陕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近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5年,陕西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品质稳步提升,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上等级率实现新突破,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普遍达标,涌现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场馆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成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和示范镇(街),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群众文艺创作更加繁荣,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深入人心,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攀升。
《意见》提出,要高标准抓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紧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出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数字服务水平。此外,推动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2025年底前建设命名30个到40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优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管机制,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影响广泛、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计划,推动建设一批“艺术乡村”。
《意见》明确,要创新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鼓励开展经典诵读、大师课、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等公共阅读和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设立研学实践基地,探索开展创意市集、嘉年华等文旅深度融合服务。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探索建立新型中心馆—总分馆体系,推动城区建设15分钟公共文化便民生活圈,引导人口密度较大乡镇(街道)增建文化馆分馆。(秦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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