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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薄晨棣、李楠楠)今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受贿一案。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本才利用担任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企业经营、转业安置、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3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本才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本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本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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