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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黄佳婉 陈洁)经浙江省玉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判处史某的女友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该团伙其他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宣判后,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同时,由于检察官的温情办案,令二被告人牵挂的尚在襁褓中的女儿的监护问题也得到了解决。近日,玉环市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回访了史某的女友,了解到其已带着女儿回到辽宁老家,会定期去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孩子如今健康成长。
史某的一次微信群浏览让他结识了不少卖淫女,也因此发现了网络招嫖的商机。这些卖淫女在微信群中寻找为其拉皮条的“聊手”。所谓“聊手”,就是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招嫖信息,利用虚拟定位添加附近的人,招揽嫖客前往卖淫地点,再通过微信群聊通知卖淫女接客,从中赚取嫖资分成的人。
做了几单之后,史某发现“生意”异常火爆,索性购买了大量电脑和二手手机,于2020年6月在辽宁老家开了一间工作室,招募亲友充当“聊手”,其中包括他的女友。
工作室分工明确,史某作为总负责人,招募卖淫女,与她们约定嫖资五五分成,并安排、指挥卖淫女到指定卖淫地点落脚。卖淫女和“聊手”分组组建微信群,群聊成员一般包括一名卖淫女、一名或多名“聊手”以及史某。史某的女友负责接听嫖客电话、语音回复嫖客信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史某工作室的“业务”逐步拓展至浙江、新疆、西藏等地,直至卖淫女刘某在浙江省玉环市落网,整个组织卖淫团伙浮出水面。2021年9月,警方从刘某入手,顺藤摸瓜,奔赴辽宁将团伙所有成员抓获。经查实,该团伙组织10名卖淫女在一年多时间内卖淫,收取嫖资136万余元。
案件很快被移送至玉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发现:史某女友被抓获时已怀有身孕,其在案件办理期间生下一个女儿,如果判处实刑,她在过了哺乳期后仍将面临被收监。随之而来的未成年人监护问题让检察官犯了难:一旦父母双双被判刑收监,刚出世的孩子该由谁来抚养?
检察官先后联系了孩子父母的双方家属,但得到的都是拒绝的答复。然而,检察官并没有灰心,又尝试联系民政部门,希望能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民政部门表示,因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是外地户籍,虽然可以为她办理异地托养手续,但孩子年纪过小,短时间内的临时托养可能无法满足其成长需要。
考虑到本案中史某女友起到的是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史某女友自愿认罪认罚,悔过态度良好,综合考虑孩子的安置问题之后,玉环市检察院最终建议法院对史某女友适用缓刑,获得了法院支持。
史某被抓获之后还未曾见过自己的女儿。检察官将其女儿得以妥善安置和可能对其女友适用缓刑的消息告诉了史某。“你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拒不认罪只会增加你的刑期,难道你要让孩子缺失更多的父爱陪伴吗?”面对检察官的灵魂提问,史某掩面而泣。为了早日回到家人身边,史某当场主动提出并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编:温璐、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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