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在距离法庭大门口约一公里的路段,早已车水马龙,一路堵得水泄不通。
放眼望去,果农们正驾驶着一辆辆载满沃柑的电动三轮车,从田间地头汇集到这里的沃柑收购点进行交易,一派繁忙的丰收景象。
“每年都这样,从早上七点堵到下午一两点钟,我们都习惯了。”双桥人民法庭法警邓晓荣笑着说道,武鸣沃柑成熟时间在每年12月到次年4月之间,果农采摘沃柑后都会汇聚到这里,这条路因此也被大家戏称为“沃柑一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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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阿伯,你在果园吧,我们现在就过来。”双桥人民法庭负责人刘芸芳和书记员李芳英整理好文书材料,再次电话联系一起沃柑购销纠纷合同的当事人。
68岁的陆阿伯是武鸣区双桥镇人。6年前,他和家人在平陆村租赁了30亩土地种植沃柑。在他们的辛勤劳作下,果园每年都是大丰收。
今年1月,陆阿伯与果商黄先生签订《沃柑购销合同》。采摘约13亩后,却因收购范围和价格产生了分歧。双方僵持不下,便向双桥人民法庭法官寻求帮助。
“你只挑品相好的大果,那其他果子咋办?”
“年后价格都下滑了,这个价格不可能收购所有的果子。”
半小时后,刘芸芳和李芳英已经赶到了陆阿伯的果园。询问情况时,陆阿伯和黄先生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先消消气,我们各退一步一起商量解决怎么样?”见此情景,土生土长的刘芸芳立即用当地壮语进行劝慰,释法说理。亲和的话语,盈盈的笑脸……一番交谈下来,陆阿伯和黄先生的语气明显有了转变。
在刘芸芳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意向:黄先生收购陆阿伯家果园的范围从原先的20亩增加到30亩,今年1月30日前已经采摘的沃柑按原合同单价2.6元/斤进行结算,1月30日后采摘的价格定为2元/斤。
“多亏了法官,真是谢谢你们啊。”在双桥人民法庭的沃柑调解室,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购销合同。纠纷化解了,陆阿伯和黄先生也开始商量沃柑后续的收购细节。
“武鸣沃柑入口清甜、细腻化渣、个大饱满、颜色鲜亮,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武鸣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启南介绍,这些沃柑经过合作社清洗、加工和包装,已销往全国各地以及东南亚各国,小小的沃柑树结出的不仅仅是丰收的“甜蜜果”,更是当地村民的增收“致富果”。
时至正午,明媚的阳光照耀在陆阿伯家的果园,金黄的沃柑在绿叶的衬托下愈发金黄诱人,欣欣向荣。“疫情结束了,我今年沃柑果园收入有近40万元,相信生活会变得更好。”陆阿伯道出了新一年的愿望。(记者 费文彬 通讯员 魏素娟 梁俊星 黄 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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