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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齐琪、罗沙)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协调联动机制,深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保行政机关在信息数据共享、证据调取采信、案件线索移交、环境修复执行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注重发挥专家辅助人、人民陪审员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事实查明、评估鉴定等活动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公众对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悉,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介绍,人民法院持续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在完善公益诉讼裁判规则方面,最高法先后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21部,出台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15部。先后发布一批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案例示范引领和规则补充作用。
(责编:徐婵、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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