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7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出台涉企案件执行措施负面清单,从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失信惩戒、终本案件管理5个方面9大类对涉企案件执行措施进行规范,要求尽可能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负面清单规定:在财产查控环节,严格区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不得随意扩大查封、冻结、扣押财产范围。不得明显超出执行标的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或错误查封、冻结、扣押案外人财产。在财产处置环节,优先处置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不得首先处置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不可逆后果的财产。被执行企业在基本账户之外有其他账户存款的,不应首先冻结其基本账户内存款;其他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的,可以冻结基本账户存款。
汉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的出台是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今后,汉阳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负面清单的正向效能,妥善执行涉企案件。(记者 涂 莉 通讯员 赵梦晓 陈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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