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困企业“执行不能”,此类案件能否控增量、减存量?“执转破”程序中,人民法院办理破产成本能否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置成效能否显著提升?
答案是肯定的。
近年来,福建法院创新建立执行与破产程序直通机制(以下简称“执破直通”机制),打通执行与破产之间的程序壁垒,实现人员、审查、职责、程序等直通,助力“生了病”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获得新生,推动一些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案件清结销账,强力助推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初试水,执破协作助“烂尾”项目重生
2021年7月1日,位于福建省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的“中国贵谷”项目,广大业主在苦等七年后,终于迎来交房的这一天。
此前,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整体负债30亿元,因债务衍生的涉诉涉执案件就多达500件。“楼盘停工,项目会不会被整体拍卖?老百姓交房安居还有没有希望?”业主们揪心不断。
得知因开发商涉诉,项目土地和在建房屋被法院整体查封面临被拍卖时,1400多户购房户更是如坐针毡……
顶着压力的还有负责执行涉“中国贵谷”系列案件的执行法官们。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邱灿明告诉记者:“经过前期查控,我们发现作为涉执企业的项目开发商已深陷债务危机,债台高筑,明显缺乏履行能力。如果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楼盘复工将遥遥无期。”
由于涉“中国贵谷”项目及其关联企业债务纠纷多,且分散在各地法院管辖,为防止项目被多头查封、无序处置甚至一“拍”了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化执行“三统一”管理,采取“类案归集、集中管辖、统一办理”的模式,将涉执案件统一归集于福州中院为主执行。
经过对项目的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尚有大片土地和未建楼盘,市场开发潜力巨大。“与其把蛋糕分了,不如鼓励大家把蛋糕做大。”
出路在哪?重整,成为推动“中国贵谷”项目“涅槃重生”的最佳路径。
历经前期大量“预重整”程序的摸索铺垫,2020年1月,福州中院正式启动破产重整审查程序。年过五旬的执行法官邱灿明受命“带案”进入专案团队。
“前期执行法官已经做了大量财产查控与清点、债务申报与甄别工作。他们直接进入团队,意味着这些已经完成的工作在破产处置阶段无需再重复进行。”福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林欢说。
围绕重整目标,各项筹备工作加速推进。由于成功对接战略投资人,停工多年的楼盘得以复建。此后历经一年多建设,1898套商品房终于交房,已售房业主总交房率高于95%。该项目普通债权清偿率达本金60%,抵押债权依法得以实现,重整效果显著。
本案是福州中院也是福建法院成功运用“执破”协同理念办结的首案。“由于‘执破’协同并进,推动大量执行案件高效执结,同时也挽救了陷入危机的房地产企业重获新生,保障众多购房户安居梦圆。”林欢说道。
精雕琢,充分发挥1+1>2的制度效能
“贵谷”重生,经验弥足珍贵。
如何以“个案”办结推动机制创新、实现“类案”清结,福建法院在“稳”与“进”中寻找答案。
“‘执转破’是人民法院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人民法院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加分项。”福建高院民五庭庭长徐秀平说。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执行与破产审判部门对执行案件移交破产审查标准把握不统一,财产查控与处置等方面衔接不畅等问题,“执转破”制度难以大力推进。
全国统一破产审判审理系统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福建法院受理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不足300件。这一指标仅占全国法院同期同类案件的5.8%。
“对标先进法院,我们感到差距不小。必须打通堵点,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指数。”面对短板,福建法院从“中国贵谷”案成功处置中总结经验,于2020年9月向全省法院推广建立“执破直通”机制,明确了“任务书”和“施工图”。
据介绍,该机制的最大特点在于通过在“执转破”案件中打造“执破”一体的办案团队,发挥执行人员“带案进、销案出”的程序集约效应,切实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堵点。
所谓“执破”一体的团队,就是要打造“3+x”的工作模式,3即是指3名破产法官,x为执行干警。如执行干警为员额法官,即可成为破产案件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审理;如为非员额法官,即以法官助理身份协助破产法官从事辅助事宜。
值得一提的是,执行干警进入破产团队,并非简单的人员数量“相加”,而是办案效果“相融”。执行干警在前段执行阶段了解破产企业经营及财产处置状况的优势得以发挥,避免破产法官重复劳动;同时推动执行阶段已完成的评估、审计、拍卖等执行成果在有效期内与破产程序共享,从而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达到了1+1>2的效果。
深耕耘,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分值
历经一年多实践,从“纸面”落到“地面”,“执破直通”机制不断在全省开花结果。
作为福建省内首个制定出台《“执破直通”实施意见》的法院,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弯道超车”。他们以府院联动为突破口,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执破直通”龙岩经验。
自推行“执破直通”机制以来,2021年全市法院集中审结的“执转破”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61天,而过去三年,全市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56天,破产审判的“龙岩速度”被不断刷新。
49天,这是龙岩中院运用“执破直通”三通机制以预重整衔接重整程序,推进一家具有50多年历史的化工企业再生创下的新纪录。
龙岩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人张煌忠告诉记者:“‘执破直通’的三通机制在这起案件中显现了巨大优势。一是以执破‘人员直通’模式组建合议庭;二是新型‘府院联通’机制以‘政府职能部门+律师事务所’担纲管理人;三是运用‘保障畅通’数字化平台赋能,降低重整程序成本。”通过重整,陷入债务泥潭的这家老牌化工企业迎来新生,而且实现了“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的多重效果。
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龙岩中院建立人员、职责、材料、程序等一系列直通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组建由执行人员和破产法官共同组成的“执转破”审判团队,明确执破团队成员职责及考评考核细则,完善正面激励与负面鞭策机制,实现人力融合、条线直通。
龙岩中院执行干警温俊鹏多次“带案”进入清破团队。有着实战经验的他认为,这项机制的运用将“沉睡”多年的被执行人企业转入破产审查,变“执行不能”为“执行可能”,切实兑现“纸上判决”,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2020年9月以来,龙岩中院通过“执破直通”机制移送破产案件400余件,全部实行执行人员跟进案件,有效终结执行案件1000余件。
“加速跑”的不仅仅是龙岩。在福建高院的指导下,“执破直通”这一地“盆景”逐渐演变为八闽“风景”:厦门设立破产法庭,出台“执破直通”实施细则,建立简易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有效解决“执破”脱节问题;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邵武召开“执破直通”工作现场会,围绕“执破直通”机制建设、破产案件涉税法律问题、破产重整制度等实务问题进行专门研讨研究。
一股股力量在汇入,一项项行动在接力。福建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全面提速。数据显示,“执破直通”机制落地一年多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转破”案件796件,平均审理期间104天,有效提升“办理破产”指标,全面助力福建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何晓慧)
(责编:刘圆圆、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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