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据人社部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然而,老年人身体机能、自我保护能力下降,空巢或独居现象突出,家庭功能弱化,加之在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等状况下,司法实践中涉老纠纷日益凸显。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发现,近年来,涉老民事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在纠纷类型方面,也从传统的因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原因造成的家事纠纷,逐渐扩展到侵权、各类合同纠纷等民事活动领域。涉老司法实践如何反映老年人权益保护现状?社会又能做些什么来共同守护“夕阳红”?
消失的“义女”
“叶老伯在我们院3年多了,他的‘义女’徐女士拖欠我院两年多的护理费5万余元,我们和叶老伯现在都联系不上徐女士。”苏州某护理院的曹院长无奈地说。
曹院长口中的叶老伯是位孤寡老人,年逾七旬,患有高血压、胆结石、胆囊炎等多种慢性老年疾病。叶老伯称,他在十多年前认徐女士为“义女”,口头约定徐女士对叶老伯进行赡养,叶老伯去世后其财产留给徐女士。近年来,叶老伯和徐女士一家住在一起,后因叶老伯身体变差,2018年6月,徐女士将叶老伯送至苏州某护理院,委托护理院对叶老伯进行24小时全日制医疗护理,并在医患协议上签了字。
徐女士按约支付叶老伯的护理费直到2019年11月,之后便未再支付。叶老伯称其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都在徐女士手里,自己无力支付护理费。护理院无奈之下将叶老伯和徐女士诉至法院。
立案受理后,法院多方查找徐女士,查明徐女士户籍地房屋已拆迁、名下亦无房产,最终还是无法联系到徐女士,遂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开庭时,徐女士未到庭。
诉讼过程中,叶老伯对于护理院主张的费用无异议,但称自己曾经有一套动迁安置房,在住护理院期间,“义女”曾带他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签字将房屋出售,但叶老伯自己并没有收到售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女士与护理院就叶老伯的护理治疗签订的医患协议合法有效,双方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徐女士作为委托人应当向护理院支付叶老伯的护理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遂判决徐女士与叶老伯向护理院支付拖欠的护理费等费用5万余元。
高龄就业“伤不起”
年过60岁的刘大爷家住农村,虽然过了退休年龄,但他感觉自己身体还算硬朗,便应聘入职于苏州一家餐馆,每月工资接近3000元,既能发挥余热,又能赚钱补贴家用。刘大爷被安排从事洗碗工作,顺利工作了3年后,一天刘大爷在洗碗时,因为厨房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被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刘大爷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刘大爷住院9天,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餐馆垫付2.5万元后,便不愿再垫付或支付费用。
“餐馆给的钱连这次的医疗费都不够,更别说之后拆钢板二次手术的费用了。再说,总不能一点误工费之类的补偿也不给吧?”刘大爷的女儿气不过,多次前往餐馆沟通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餐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
庭上,餐馆承认与刘大爷成立雇佣关系,但认为刘大爷在工作过程中未充分注意安全,亦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餐馆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对刘大爷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刘大爷在工作过程中未充分注意自身的安全,本身亦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可以适当减轻餐馆的赔偿责任。综上,法院酌定餐馆对刘大爷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刘大爷自负30%的责任。
“数字鸿沟”难跨越
“我父亲看到自己的手机停机了,很困惑也很焦急,后来我问运营商才知道,电话卡竟然被擅自开通了40G包月流量,被扣流量费用99元!”吴先生在庭上很是气愤。
原来,为了能让父亲吴老伯随时和家人联系,吴先生为其购置了老人机,并将自己的电话卡给父亲使用。一天,吴先生刚刚为该电话卡交完100元话费,运营商却提醒手机欠费,后手机停机。拨打了运营商电话,吴先生才知道此电话卡在两个月前被开通了流量包。一直用在老人机上的电话卡从不使用流量,怎么会开通流量包?吴先生与运营商协商退话费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您好,我是运营商的服务代表,给您来电是为了回馈老客户,就是下个月开始您可以每月多用40G了,这个原价是99元,首月49.9元,好吧……”一段录音让老年机流量扣费的原因浮出水面。
吴先生称:“这根本就是电信欺诈,我父亲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明确同意开通业务,而且老人家说的是苏州方言,客服可能都听不懂我父亲在说什么。”
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耐心做释法明理工作,并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在法理和情理之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运营商当庭将赔偿款给原告,原告吴先生也当庭撤诉。(杨晓军 李盼盼 王 艳 李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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