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16日电(记者郑洋洋)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太原市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驿站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新建和提档升级。“十四五”末,每个街道至少建有2至3所具备综合功能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太原市将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心可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集中就餐、家庭护理、娱乐康复、居家上门、24小时托老等服务。
在社区设立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围绕老年群体需求,利用家到社区距离15分钟可达的地域优势,依靠社区干部和社区志愿者,打造以提供休憩、精神慰藉、代购、助行等服务为主的社区养老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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