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8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常璐倩)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安徽省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汪理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北市检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理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北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汪理文在担任黄山市财政局局长、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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