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并于近日印发的《天津市加快推进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到,天津市将从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让广大市民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2年,天津市将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6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0人;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健全完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方案》,天津市将筛选扶持部分具备一定基础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同时,鼓励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床位数量为医院床位总数的2%,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床位数量为医院床位总数的2%,但不得少于10张;鼓励专科医院设置与其诊疗能力和疾病特点相匹配的康复医学科。全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或以上康复医院。
完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天津市将通过建立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和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通过推进康复治疗深入临床各个学科,天津市将鼓励市级康复中心和有条件的区域康复中心开展康复医疗与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创伤外科等临床科室形成康复协作组。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专业的临床和治疗单元,形成专科化单元。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富和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优先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有迫切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复医疗等服务。
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依托市级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到2025年,力争形成心脏搭桥或介入术后、脑卒中、髋膝关节置换、帕金森病、脊柱脊髓病变、小儿脑瘫、冠心病等疾病的康复治疗方案,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庞津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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