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肺复苏术(CPR)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培训内容纳入机动车驾驶证准入考试——据澎湃新闻网报道,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助理陈玮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上述建议。
目前的驾驶证考试,在科目一、科目四中有少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后伤者医护和抢救的文字内容,但并无完整的救护培训知识,缺乏现场紧急救护演练培训,实用性不强。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发生近20万起交通事故,造成不少人员伤亡。可以预见的是,如果驾驶人员能够掌握相关急救常识和技能,不仅可以一定程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同车亲朋一旦在路上发生心脏骤停,司机也能在第一现场发挥一些急救作用。
或许有人觉得,驾照已越来越难考,加考心肺复苏术的话难度更大,而且事故现场对患者的抢救本应依靠专业急救力量。应该正视的是,现实中事发现场与急救中心的距离有远有近,抢救效率未必都高,而心肺复苏的黄金抢救窗口期只有4分钟,从效率上来说,在现场的人是更理想的抢救“第一人”。
目前,北京、广州等城市正加快在地铁等公共场所配套自动体外除颤器,并进行相关培训。同样,道路上突发心脏骤停的患者,也需要更完善的安全保障。在驾照考试中加考心肺复苏术,建立完整的救护知识培考体系,倒逼驾驶员掌握该技术,是一条可以尝试的路径。
在这方面,国外已有先例。在德国,要申请驾照,必须先经过8小时的急救训练,其中就包括心肺复苏等内容;司机开车时遇前车事故,如果见死不救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生命至上,驾考增加心肺复苏术技能,不仅有利于抢救他人,而且有些时候能够降低事故伤害,减轻自身责任。“增加司机对生命的敬畏,增强驾驶安全意识,紧急情况下也能及时给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危重人员给予医疗帮助”——这些理由很有说服力。
近年来,驾考一直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主要目的便是提升安全保障、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提升现场急救、施救能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普及急救知识、强化应用和实践、提高安全意识、落实生命教育,壮大“急救”队伍,对整个社会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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