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对深圳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区华强北分店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处以货值金额70.7元十倍的罚款707元,没收违法所得15.9元,罚没款共计722.9元。
作出上述处罚的决定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十七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上述处罚。
处罚决定书强调,深圳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区华强北分店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要求,将上述罚没款722.9元上缴国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可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区华强北分店成立于2017年5月20日,该公司总公司为深圳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云创”)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永辉云创持股100%,认缴出资1000万元。
永辉云创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股票代码:601933)重要联营企业。
8月29日,永辉超市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的联营公司永辉云创拟增资10亿元人民币,用于门店扩张、夯实供应链、提升永辉生活(S2C)等,永辉云创现有股东将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永辉超市出资2.6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对永辉云创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26.6%。公司2019年已完成对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永辉超市半年报披露的重要联营企业财务信息显示,永辉云创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83亿元,净利润为-6.2亿元,负债合计20.76亿元。
5月17日,永辉超市关联交易公告显示,永辉超市持有永辉云创26.6%股权,永辉云创第一大股东张轩宁担任永辉超市董事,持有永辉超市7.77%的股份,同时张轩宁持有永辉云创29.6%的股份。
张轩宁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永辉超市董事。自2000年创业以来,其先后创立永辉生鲜超市、彩食鲜中央工厂、永辉生活、超级物种等多种零售业态,历任福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CEO。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张轩宁为永辉超市法定代表人张轩松的哥哥。
据报道,去年12月,永辉超市曾发布公告称,永辉超市与张轩宁签订《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94亿元的价格向后者转让永辉云创20%股权。交易完成后,张轩宁将成为永辉云创第一大股东,同时,永辉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永辉超市并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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