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出台文件,明确全区工会组织立足工作职能,通过8项措施,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推全区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8项措施具体包括加强民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挖掘民营经济先进典型、组织民营企业职工建功立业、减轻民营企业工会经费负担、建设民营企业职工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等。
按照8项措施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在推荐评选的自治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塞上工匠”等单位和个人时,上提规定比例的5个百分点,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和职工成为劳模工匠先进。此外,明确将培育选树10个具有全区示范性作用的民营企业“职工之家”、支持建设20家民营企业职工书屋。
在组织民营企业职工建功立业方面,明确每年都将把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纳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中,评选展示不少于1000项民营企业职工“五小”成果,组织不少于10万名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劳动竞赛。开展“职工创新研讨”“技术交流观摩”等活动,每年组织2期以上专项培训,培训1000人次以上企业班组长,组织50名民营企业优秀职工赴发达省(区)进行技术交流。
在服务民营企业和职工方面,明确要深入落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鼓励全区各级工会将小微民营企业产品纳入工会职工集体福利采购。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及周边加油(气)站等地建设工会服务阵地,精准化帮扶困难民营企业职工及子女,扩大医疗互助覆盖面,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1200份“健康大礼包”等。(马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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