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报,命名邢台市南和区等6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第一批河北省节水型城市。
6个河北省节水型城市分别为邢台市南和区、武安市、临西县、广宗县、秦皇岛市抚宁区、邱县。上述6个县(市、区)是在相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改革委初步考核基础上,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预审、现场验收、综合评审及公示后,被命名为河北省节水型城市的。
通报要求,相关城市要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巩固城市节水工作成果,组织所辖县(市、区)对照国家级、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完善各项城市节水制度措施,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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