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地热规划》)。《地热规划》明确,到2025年,河北建立起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地热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
根据《地热规划》,到2025年,河北省基岩热储勘查力度将加强,勘查程度逐步提高,探明地热储量稳步增加。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大型矿山占比逐年提高,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提升。平原区地热供暖项目全部实施尾水回灌,建立地热规模化开发利用示范区,形成全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新格局。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地热资源备案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预警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地热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
《地热规划》明确了地热资源勘查重点。其中,在平原区,河北将优先安排热储条件好、资源潜力大、市场需求前景好的基岩热储浅埋区进行勘查,划定重点勘查区40处。在山区,河北将重点选取蔚县、宽城—兴隆隆化、遵化等地热异常区进行重点勘查,划定重点勘查区5处。另外,划定干热岩重点勘查区3处。
《地热规划》确定了地热开发利用方向。平原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以供暖为主,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采用“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取热不取水)技术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优先投放基岩热储地热采矿权。限制开采馆陶组热储地热资源,原则上不再新批自然条件下单井取水、回灌能力不足每小时25立方米馆陶组地热采矿权。禁止开采明化镇组热储。山区地热资源在保持资源平衡基础上限量开采,推动地热资源在供暖、医疗康养、生态农业等方面的应用,对供暖类尾水严格落实回灌措施。
《地热规划》还明确了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求。在推进区域开发方面,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同时,严格落实禁限采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经过专家论证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可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禁止开凿地热井;铁路、高速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禁止开凿地热井;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河流湖库管理范围、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禁止新设开采规划区块。
此外,积极推进地热采矿权整合重组。鼓励大中型城镇供暖企业对小型地热采矿权进行收购、兼并、重组,实行集中统一开发管理,解决地热井间距小、开采相互干扰、回灌率低和无序无度开发问题,实现布局优化和规模开发。本次共划定地热开采规划区块180个。
《地热规划》还提出了地热开发利用的管控措施。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达到预可行性勘查以上程度。设区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新设地热采矿权最低设计生产规模为每年20万立方米。地热采矿权人应安装水位、水温、水量等监测设备,对地热资源进行实时监测、监控。(苑立立)
责任编辑:FRT136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