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出台《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指导意见》,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自治区级竞赛为龙头、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各地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院校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意见》对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自治区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按层次分为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和企业院校比赛三级。按类别分为两类:跨行业(系统)、跨地区的综合类竞赛为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举办的竞赛为二类竞赛。
《意见》还对赛前培训补贴等事宜进行明确。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综合性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选手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赛前培训实训的,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资金中列支。(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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