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海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5%以上,每个市县(区)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特殊教育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学前部。
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建设。加快推进海口、三亚所辖各区,以及白沙、保亭、琼中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省各市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人口超过50万的市县要规划建设第2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快推进改扩建三亚、临高、乐东特殊教育学校,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合理规划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优先支持海口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同时,我省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体系向学前和高中阶段、高等教育阶段两端延伸。到2023年底前,海口、三亚和儋州分别建成1所至2所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特殊教育幼儿园,到2025年每个市县(区)均建有特殊教育幼儿园或附设幼儿园(学前部);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举办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到2025年实现有条件的市县(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特教部(班);鼓励省内高校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探索省内有关高校面向全省残疾学生单独招生。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黎鹏陈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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