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保障民生的作用,日前,沧州市开发457个公益岗位,用于招聘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此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涉及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岗位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结合高校毕业生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情况,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后,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指导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此外,对距离享受补贴期满不足半年人员,人社部门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引导其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等。(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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