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三金’对于我来说是雪中送炭,让我体会到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完成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赵红霞等2337名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专项补助1058万元。
据悉,青海各级工会每年组织人员深入调查了解每一名劳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对劳模的基本信息和困难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劳模本人和家庭收入情况,劳模家庭困难状况及困难原因等,特别对发生重大意外、患病住院、去世以及违纪违法等特殊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摸底,确保劳模慰问金、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等“劳模三金”精准发放,全覆盖、不遗漏、不重复、零误差。
根据资金管理规定,青海省总工会制定了“劳模三金”发放方案,对发放对象及资金用途、补助标准、申报与发放流程、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劳模本人申请,经基层工会初审把关,青海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审定,并经劳模所属单位、所属地区(产业)工会、省总工会三级公示,确保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方面,青海省总工会每年核定一次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42名省部级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228.8万余元。在劳模特殊困难帮扶和补助方面,对612名因工伤、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困难的省部级劳模发放特殊困难帮扶金和补助金361.8万余元,有效缓解困难劳模的生活压力。(邢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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