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隆县出台涵盖发展平台保障、家庭生活保障等4个方面10条“拴心留人”具体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聚焦“留得下”。对有意来兴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外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按照对等安置原则,优先办理调动手续;对非体制内人员,帮助协调相关部门与县内企业沟通,优先推荐入职。现已先后为3名高层次人才配偶解决就业问题。开通子女落户入学绿色通道,不受户口所在地入学限制,优先入读公办学校、幼儿园,目前,已协调解决1名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同时,对工作满10年的高层次人才,综合考量个人表现、对兴隆发展的贡献等内容,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发放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兴落户的,按照一、二、三孩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目前,已为3户家庭发放1.5万元。
聚焦“住得好”。凡在兴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或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高层次人才本人的,给予5万元/人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多次购房的不重复发放,已购房的给予追补,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按2人发放。目前,已为36人发放购房补贴180万元。延续人才公寓保障措施,对于5年政策保障期满后,仍有住房需求的高层次人才,经本人申请,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可继续享受5年人才公寓租住优惠,按照公租房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聚焦“干得成”。鼓励高层次人才根据自身实际和兴趣专业,选择事业岗位、乡镇历练、企业帮扶(原身份待遇不变)3个方向发展。今年以来,根据本人意愿,为44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其中6人选择到乡镇锻炼,25人选择调整到专业对口部门,13人选择更换现工作单位。积极探索职称评聘方式,对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优先评聘。目前,35名在兴工作满3年的2018届高层次人才,除已提拔的7人外,已有25人获评初级、中级职称。(尉迟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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