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全国妇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家政劳务品牌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通知》明确,加强分类指导,壮大提升家政劳务品牌规模。广泛开展家政劳务品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劳务品牌数量、分布和基本运营情况,建立本地区家政劳务品牌台账,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
《通知》提出,畅通对接渠道,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开展劳务输出。在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以及本地区劳务协作中,为家政劳务品牌搭建对接渠道,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家政兴农行动中发挥作用。搭建“政府部门+家政劳务品牌+家政劳务输出基地”模式,开展家政服务劳务输出。
在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家政劳务品牌质量方面,《通知》要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通知》还强调,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健康发展。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家政劳务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规模化发展。(王维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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