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徐水经济开发区的年产200万件汽车用热成型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顺利通过施工许可。项目负责人李浩说:“采用区域评估,省去了许多审批手续,还节约20多万元成本;施工许可采用承诺制,减少审批事项7项,原来要准备20多份材料,现在仅需一张承诺书,当天就能拿证。”
今年5月以来,保定市参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5.0经验,结合本地已有成型做法,按照自愿选择、承诺守信原则,实行“政府设标准、企业做承诺、部门强监管”的管理模式,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区域试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审批,推进先建后验改革。
政府确定标准。全面开展区域评估,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水土保持等各项评估评价工作,评审结论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并强化评估成果运用,逐步实现单个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相关专项评价评审;建立“标准地”管理制度,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依据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准入要求,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标准和排放标准等控制指标;公布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统筹考虑国家、省关于市场准入和保定市各类园区入园要求,及时公布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照非禁即可、企业自愿原则,实行承诺准入。
企业自愿承诺。企业取得项目立项文件后,提出实行“先建后验”的书面申请,签订承诺事项告知承诺书,依法依规开展勘查、设计、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有关审批部门建立承诺事项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并以条目式综合告知单形式,一次性全部列出企业承诺事项和应当遵照执行的条件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应的监管验收要求、企业承诺效力、不履行承诺的惩戒措施等。施工图审查环节可由开工前整体安全性审查调整为事后检查,企业按照建筑、消防、人防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无需送审查机构审查。对地下面积较大,需要进行基坑支护相关工作的项目,可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
全程强化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审批与监管实时互动,企业向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后,审批部门第一时间将企业承诺的内容与监管部门共享。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施工完成后,根据项目技术方案、监管期监管记录情况、承诺审批事项等组织综合评估,复核企业是否兑现承诺事项。严格兑现承诺的,监管部门出具已兑现承诺的意见,项目可进入竣工联合验收环节;对未兑现承诺的事项,应及时进行整改。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员落实承诺行为信息归集至“信用河北”等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截至目前,保定市共有22个开发区(园区)完成134项区域评估,推动了300多个项目加速落地。施工许可前的质监、安监备案申报材料由24个减少到4个。(林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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