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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30条举措加强道路货运安全管理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2022-06-06 08:08:23 来源:工人日报

5月27日,记者从辽宁省总工会了解到,辽宁省总、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货运安全管理关爱服务货车司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辽宁各地相关部门加强道路货运安全管理,改善货车司机从业环境,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意见》包含7方面30条举措。

《意见》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滞留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货车司机,采取“一车一策”受理货车司机诉求,根据货车司机需求提供餐饮、休息、加油等服务,逐车解决滞留问题,实现滞留车辆动态清零。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固定及流动核酸检测点。

为解决货车司机停车、休息、就餐、洗漱、淋浴、如厕等难题,《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托物流园区、加油站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对已投入运营的“司机之家”,持续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设置,方便货车停放,将停车服务纳入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考评。

《意见》要求设立高速公路便捷通道,针对重要生产物资实施优先通行,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查验、便捷通行。合理设定货车禁限行时段、路段,充分利用夜间等时段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货车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完成配送工作,持续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

根据《意见》,为了让货车司机办事办证更便利,辽宁将大力推进货运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办,为货车司机提供线上办理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注销、网上年审等业务,线下办事窗口为异地货车司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包容免罚”机制,对于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以教育为主,实行首次免罚;对因疫情原因导致货运车辆逾期未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免于处罚。

同时,将实施网络货运“阳光行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网络货运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平台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平台订单收费金额上限或抽成比例上限、会员费上限等,并公开发布。

辽宁省总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货车司机困难帮扶、常态化送温暖、劳动安全竞赛、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坚持“以服务促入会”,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工作覆盖、服务覆盖,更好地将货车司机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使工会成为他们可信赖、可依靠的组织,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劳动保障权益。(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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