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1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其中透露,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4.3%,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七年全面达标。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2021年广东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七年全面达标,去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国第三;珠海、中山、深圳、惠州、肇庆5市在全国168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前20。
公报中透露,去年广东各城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在85.5%到99.5%之间,平均为94.3%,较去年下降1.2个百分点,15个市的达标天数比例高于92.5%。全省各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汕尾、梅州和汕头位列前三;与去年相比,梅州、清远两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韶关市持平,其余18市均有所变差。
城市降水方面,全省降水pH均值为5.72,pH均值范围在5.13(江门)~7.04(汕尾)之间;酸雨频率为10.7%;15个城市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4个城市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无重酸雨区。与去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升高0.2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8.2个百分点,连续2年无重酸雨区城市,全省降水质量状况明显改善。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饮用水方面,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对78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了监测,水源达标率为100%。汕头、韶关、河源、惠州、汕尾、肇庆、潮州和云浮8市水质达到全优。全省60个县(县级市)及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县级行政单位所在镇的82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监测,水源达标率为100%。此外,全省19个城市(深圳、珠海无农村饮用水源)对637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监测,水源达标率为89.6%,较去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
国考地表水方面,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每月反馈采测分离数据进行统计,149个国考地表水断面考核评价水质优良率(I~III类)为89.9%(134个),IV、V类和劣V类分别占比8.1%、0.7%和1.4%,总体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优良率88.5%、劣V类比例1.4%)。相比去年,14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上升1.4个百分点,IV类和V类比例均下降0.7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持平。
地下水方面,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反馈2021年水质监测结果统计,全省83个国考地下水质量区域监测点位中,水质类别为I~III类24个(28.9%)、IV类51个(61.4%)、V类8个(9.6%)。
超9成近岸海域水质优良
海洋环境方面,全省近岸海域年均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为90.2%,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78.4%、11.8%、3.0%、1.4%、5.4%。劣四类海水水质主要分别在珠江口、湛江港等河口海湾,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与去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年均优良比例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一类比例上升5.9个百分点,劣四类比例下降0.3个百分点。
广东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提出“减煤控油增气,增非化石能源、输清洁电”和“分区域、分步骤、分领域、分行业”的达峰政策。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和金额分别为1.997亿吨和46.1亿元,居全国首位。碳市场控排企业碳减排量比2013年碳市场启动时累计减排5923万吨,减排幅度达16%。同时,创新发展碳金融产品,碳普惠核证减排备案累计签发192万吨。(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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