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公告》,我省2022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启动。
根据《公告》,我省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参加评审。结合我省实际,本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据悉,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的程序进行。申请人应在4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指引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4月15日前登录申请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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