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今天召开的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在回答记者关于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情况的提问时表示。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从县级统筹起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2020年底,各省份都实现了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解决了省内地区间基金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亓涛说,由于我国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等存在差异,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结余比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重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
据了解,2018年7月,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实施,适度均衡了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迈出了全国统筹的第一步。人社部数据显示,2018年到2021年,该制度实施4年间,共跨省调剂资金6000多亿元,其中2021年跨省调剂的规模达到2100多亿元,比例提高到4.5%,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考核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国统筹启动实施做好准备。
“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亓涛表示,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都将进一步压实。同时,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当天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同比增加3007万人、1268万人、1521万人。全年基金总收入6.8万亿元,总支出6.3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6.8万亿元。
“全国统筹制度将解决基金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困难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国统筹调剂资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调拨顺畅。”亓涛说。(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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