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辽宁省盘锦市总工会经过一段时间以来对该市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认真考核、评定,决定对全市85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中,15个作用发挥不到位或领衔人有变动等的工作室进行摘牌处理。
盘锦市总工会从2014年起开展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截至2021年8月,共建起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85个,其中省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51个,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34个。辽宁省总工会、盘锦市总工会对创新工作室的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为加强对创新工作室的管理,保证工作室充分发挥作用,盘锦市总工会制定并修订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规定以3年为1个周期对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根据办法规定,盘锦市总工会对各级创新工作室的考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创新成果和经费使用等。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创新工作室,可优先推荐省级创新工作室和辽宁工人先锋号;对考评结果合格的创新工作室,继续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对考评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创新工作室,撤销工作室称号,且该创新团队3年内不允许申报市级创新工作室。
从今年8月起,盘锦市总工会按照办法,对全部创新工作室逐一进行考核,发现有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领衔人退休或工作变动,创新工作室名存实亡。根据办法,决定撤销创新工作室15个,其中省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13个。(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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