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托克辽港国际贸易(辽宁)有限公司四方的通力合作下,一单价值6300万美元的原油离岸贸易业务顺利完成交易,标志着东北首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在大连自贸片区成功落地。
根据2021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的《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中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中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中国海关统计的贸易。由于货物流、资金流和单证流“三流分离”的显著特点,导致银行无法按照一般原则来精准甄别贸易行为的真伪,限制了新型离岸贸易的大规模发展。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国家层面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文件,特别是今年8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了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新型离岸贸易、支持银行探索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管理创新的具体要求。为加快推动新型离岸贸易在大连自贸片区落地,片区积极组织各方多次召开座谈、音视频会议,深入研究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中行大连分行在外管局大连分局的指导下,最终在强化事前尽调、优化业务审核、加强事后监测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创新管理服务体系,率先为企业开展新型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了高水平的金融支持和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服务,为新型离岸贸易业务的落地和大规模发展创造了条件。
离岸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特殊形态,已成为香港、伦敦、迪拜、新加坡等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第一大贸易模式。发展离岸贸易,将加快资金、人才、物流、信息、数据、贸易决策等高端要素聚集,对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增强对国际市场资源的配置能力具有深远意义。通过新型离岸贸易模式,托克辽港这样的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其国际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优势,为上下游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促成了资金流、信息流的汇集,对地方经济发展形成较大贡献。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对标国际先进的自由贸易港,依托油气等大宗商品的发展优势,进一步深化新型离岸贸易先行先试工作。通过建立新型离岸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和信息平台,引入更多有能力的国际金融机构和贸易企业,为企业开展新型离岸贸易提供一流的市场条件和便利化服务。 (冷晓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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