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IT男张斌坐在马桶上猝死的悲情故事传遍网络。36岁的张斌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硕士,生前就职于深圳一家通讯公司,负责一个项目的软件开发。3月24日一早,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面。而据其妻子闫女士说,张斌经常加班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是五六点,猝死前一天还对妈妈说自己太累。
尽管IT行业的高待遇与高工作强度众所周知,但是因为劳累而猝死,这样的新闻着实让人“不寒而栗”。其实,类似的情况,不仅仅是在IT行业,其他行业也有类似情况,为了降低成本、抢占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延长工作时间,以获得最大的工作量。
记忆犹新的富士康员工死亡事件,一度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也折射出了企业管理之殇。在事件调查中,富士康员工肯定了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但对劳动强度和人性化管理上却表示不满意。
有网友评论说:“怎么这么傻呀!”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企业或是通过奖励,或是通过压力,或是借助惩罚手段,来倾心打造这样的“傻子们”。为何类似的事件频现网络报端呢?笔者看到网络上,诸如“劳动法竟然管不住加班”的感叹。
其实,我国劳动法早有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8小时。然而,报道中的张斌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长期加班,显然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畴。
既然劳动法早有规定,为何超时加班大量存在?显然,法律并未得到践行。如何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笔者认为,法律监管是保障,企业自律是关键,个人调适是前提。
难道法律管不了加班?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发挥好法律的惩治与预防作用,才能保障国泰民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违法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管,配合企业工会,定期对企业进行暗访明察。正如报道中的举证问题,法律规定中的举证困难的局限性也亟待改进。
与此同时,企业要在工伤保险上加大投入。当企业的利益大于职工的利益,那休息也就很难了。当前,很多单位都漠视劳动法,甚至合理加班报酬都不能兑现,更别说劳动保障。人本理念下的企业文化,还需企业切实肩负起责任。
身体是自己的,作为个人,纵使外界再怎么无奈,也应该有自我原则意识。注意身体,劳逸结合,调节生活和工作节奏,且行且珍惜!(王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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