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发生在重庆江北区的一幕不得不用“巧合总在不经意间发生”来形容。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号等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5条5项,处以罚款1000至5000元。
近日发生在重庆江北区的一幕不得不用“巧合总在不经意间发生”来形容。市民喻先生驾驶奔驰S400在北滨路金源广场办完事后,车钥匙意外打不开车门。
在他慌神近半分钟后发现原来并不是意外,而是一辆克隆车!车型、车牌甚至车架号与自家车完全一致,难以分辨。目前,江北警方已暂扣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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