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近两年,债券市场频频爆出债务违约的消息,陷入债务危机后的企业如何脱困,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11月23日专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研究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债务脱困的一系列落地之举。“重整”一度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业内人士坦言,“重整”或为民营企业跨越债务危机泥潭提供助力,让企业迎来发展新机。
就在5月13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洛娃集团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正式发布生效,随着裁定书的生效也宣告洛娃集团将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据了解,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调整周期,由于风险预计不足,缺少应对经验,转型不及时,以及自身人才、管理上的不足,陷入资不抵债境地的企业大量涌现。但这些陷入困境的企业不能一概而论,并不是所有遇困企业全都丧失了经营好转的希望。
例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洛娃集团重整裁定书中就表示,“从运营状况、品牌资质、行业前景等方面看,公司具有重整价值。”据此,很多危机企业或拥有巨大的潜在价值资源,但自身缺乏挖掘价值的能力;或者产业链健康,产品仍具有强大竞争力。
如果因为一场债务危机,就让这些企业倒下,无疑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国务院公布的债转股细则方案《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10月10日正式落地。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支持企业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自2016年开展至今,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一直备受各方关注,在经历了前期“落地难”等问题后,“债转股”在2018年获得了较大进展,在降杠杆、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发展动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最高法在2018年11月份召开的座谈会无疑又为债转股的法制化操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加持。
事实上“重整”在国内外早已屡见不鲜,通用、克莱斯勒、西屋电气等著名公司都曾经历过重整,而国内这几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嘉粤集团、上海超日、江苏中达、新疆中基等都采用了重整方式来化解债务危机,可以说,近些年来,破产重整在市场中越来越多地为投资人采用。
究其原因,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的共赢意识是“重整”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依托。一般来看,债务人既然已丧失了偿债能力,依靠自身调整摆脱经营困境就变得十分困难,亟需摆脱沉重的债务包袱,并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实现转型;而债权人想要在短期内全额回收本金也很不现实,打折清偿又是明显的损失,需要一种合理且安全的方式处理债权;而对投资方而言,参与重整,无疑是取得危机企业资源并控制危机企业经营的良好时机。所以,通过让渡股权的方式,调整债务结构和管理结构,对于危机企业、债权人和投资方来说是一个三赢的方案,在危机企业的救助中被广泛采用。
在债转股中,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是“烂苹果”,这其中蕴藏着不少机会。对于长线资金,面对市场资产荒的时候,完全可以在这一领域进行布局。
以洛娃为例,从财报来看,2017年末,总资产规模195.18亿元,资产负债率51.71%,其乳制品、日化用品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00%和35.29%、业务经营表现总体平稳,只是管理费和销售费有所上涨,而且盈利状况也表现良好。进入重整程序,在一些分析师看来,这意味着洛娃将会不得不用股权的方式偿还目前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对于洛娃而言,这样将面临失去现有产业的部分股份,包括被市场看好的具有高度稀缺性的有机婴幼儿奶粉等业务的风险。当然,转为股权后,洛娃集团仍可以与债权人进行约定,未来以什么样的价格和利息将分散在外面的股份进行回购。即便债权人更愿意尽快拿到真金白银,但面对确实还不上的债务,这样的方式或许是可以被接受的。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样可以为洛娃发展放宽资金的要求,并且为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其业务稳定发展争取时间。但也面临着优质的业务被控制的风险。
按照彼时重庆钢铁重整的成功案例,在资产最便宜的时候买入,在公司发展好的时候卖出将获得不菲收益;对于优质的资产可长期持有,获取公司分红也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对于另一部分投资者而言,债权人坏账少了自然也是利好的表现。
近年来资产荒一直是市场绕不开的话题,无论股市及债市好与坏,资金寻找优质资产的影子一直存在,而在不良资产中掘金将会是未来投资领域的重要活动。
司法重整已经成为不少企业缓解债务,创造发展良机、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在业内人士看来,首先,有助于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提高处理不良资产的灵活度,从而增强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其次,有助于改善企业的信用风险,债权转为股权后,企业节省了利息支出和短期偿还本金的现金流要求;最后,有助于企业寻找新增长点,银行通过债转股成为企业股东后,有动力优先向该企业提供新的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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