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的通知。通知称,即日起,立即暂停进出内蒙古自治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请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各旅行社、旅游企业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市)来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全文如下:
2月15日,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32号公告:满洲里市南区街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现就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立即暂停进出我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请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各旅行社、旅游企业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市)来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二、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当地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防控要求。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三、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我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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