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
可以。仓储合同仓单能质押,但是需要满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
签仓储合同要注意什么
1.主体资格,合同签订前查明保管人有无从事仓储的资格,其营业执照上是否写明。
2.仓储物合法,仓储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
3.损耗标准,注明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
4.保管条件,写明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
三、
仓单质押的一般流程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金融机构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金融机构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金融机构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金融机构开立的监管帐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帐户,金融机构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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