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确权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宅基地确权发证首先一定要写的名字就是户主,只有先确定户主,才能确定“共有人”。不过这个也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户主已经去世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符合要求的代表作为户主名字填写。
宅基地确权证除了可以写户主之外,也可以填写共有人,原则上户口本上的成员并在一起居住的都能写上去。有外嫁女咨询自己可否把名字写上去,据了解娘家和婆家只能登记一边,不可重复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法律快车提醒您,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宅基确权登记其目的如下:
1.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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