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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市场如何向A股市场靠拢?

2020-10-27 08:22:57 来源:财富动力网

日前,证监会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制度,防范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此次向可转债市场出手,显然与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少数可转债品种的过分投机炒作、大涨大跌现象有关。《管理办法》作为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然也是希望听到更多不同的意见,以便《管理办法》能够进一步完善。也正是基于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的目的,我个人的建议是可转债管理办法可以尽可能地向A股市场看齐,将A股市场一些相对好的办法与规则,移植到可转债市场中去。

可转债市场为什么会出现少数品种遭到市场暴炒的情况?这一方面有可转债品种自身特点的原因,而另一方面就是没有借鉴A股市场的经验。就可转债品种来说,通常流通量都不是太大,而且随着债转股的实施,其流通量会进一步减少。因此一些可转债品种更容易遭到大资金的控盘,更方便了市场投机资金的炒作。

而从监管的角度来说,资本市场监管的重点在A股市场,可转债市场受到的监管较为宽松,因此A股市场的一些制度也没有运用到可转债市场中来。比如在交易制度上,可转债市场与A股市场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可转债市场可以T+0而且不实行涨跌幅限制。而T+0联手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则为市场的投机炒作提供了便利。某些可转债品种的过度投机炒作也就是因此而起。因此,可转债市场的管理办法有必要向A股市场看齐。

比如,可转债市场的投资风险远大于A股市场,因此可转债市场有必要借鉴科创板的做法,对投资者实行适当性管理。规定进入可转债市场的投资者门槛不得低于50万元。让一些承担风险能力较差的小散户与可转债市场保持距离。

又比如加强事中监管,对于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转债品种,可及时采取停牌及盘中停牌措施。由相关公司及交易所两方面进行自查与核查。如从公司层面来说,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而从交易所层面来说,核查交易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尤其是是否存在操纵价格的行为,不能放任一些大资金在可转债市场公开进行操纵市场的操作,同样要像A股市场一样,对操纵市场行为予以严格的监管。

再比如在交易制度上与A股市场接轨。熔断制度在A股市场已经被证实是一项无用的制度,该制度有必要在可转债市场予以取消。可转债市场实行熔断制度完全是自欺欺人。而在取消“熔断”的同时,引入A股市场的涨跌幅制度,涨跌幅可设为20%。将T+0交易改为单次T+0交易,限制市场对可转债品种的过度投机炒作行为,同时也可以为A股市场引入单次T+0探路。

可以断言,可转债市场在相关制度与规则向A股市场靠拢的情况下,可转债市场的投机炒作之风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抑制,这对于可转债市场最终走向规范化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 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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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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