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退市制度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退市指标、精简和优化退市流程、完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将有效弥补退市流程较长、退市指标较单一等不足,不断增强资本市场的“出口端”作用,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实现精准从快出清。
丰富和完善退市指标
业内人士认为,丰富和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指标,把清除“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作为着力点,将充分发挥退市制度示范效应。
首先,精准打击“空壳公司”。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
其次,财务类指标全面交叉适用,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本次修订明确审计意见、净资产、“收入+净利润”等财务类指标全面交叉适用,并将财务类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大大缩短退市时间。本次改革后,公司因任一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下一年度再触及任一财务类指标或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将终止上市。
再者,丰富交易类指标,充分发挥市场淘汰机制的作用。其中,在现有的面值退市基础上,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低于3亿元”的市值退市指标;提升原有的股东人数和成交量指标,加强市场选择机制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完善规范类指标,增强监管威慑力。删除“36个月内累计三次公开谴责”的退市指标,新增适用范围更广泛的“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指标,强化公司合规披露和规范运作意识。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进一步严格退市制度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退市规则更为‘严、快、准’。”中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秦培景说。
精简和优化退市流程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改革精简、优化了退市流程,在给予投资者充分交易机会的同时,可减少恶意炒作等行为。
一方面,精简退市流程,减少恶意炒作。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大大缩减退市流程;对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实现市场化机制下的快速出清。另一方面,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停牌时点,给予投资者充分交易机会。
与此同时,此次改革还强化了退市风险警示。考虑到取消暂停上市、缩短流程后退市将更为快速,为充分揭示风险,改革后将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即*ST制度),强化风险预警。
“创业板退市新规通过简化退市流程、健全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等,从多方面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实现精准从快出清。IPO实行注册制也将从源头上降低上市公司保壳动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环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分析。
合理设置过渡期
作为存量与增量并行的改革,此次退市制度调整还设置了过渡期,确保新旧规则衔接得公平合理,能够实现平稳过渡。
首先,对新规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适用原上市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其次,按照原上市规则,2019年年报触及暂停上市的,仍适用原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以及后续的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再者,新上市规则规定的“净利润+收入”、净资产、审计意见等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2020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避免存量公司因适用新规指标出现“突然死亡”。
业内人士称,上述安排体现了既不“错杀”也不放过的原则,可保障市场各方尤其是投资者基于现有规则和已有信息产生的预期不落空,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创业板注册制和退市制度的改革安排,将充分发挥优胜劣汰、大浪淘沙的资源配置功能,在充分尊重投资者话语权的同时,也可引导投资者秉持理性投资理念,将使A股市场退出生态发生新变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责任编辑:FRT136
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