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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薇)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了对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北京八宝山长玖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处罚结果。两家企业因在殡仪服务收费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100.5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2022年12月,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在殡仪服务收费时存在三处价格违法行为,第一,在收取遗体整容费时,违反原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1〕351号)“遗体整容150元/具”的规定,高于政府定价制定遗体整容费价格,按照每具150元至1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第二,在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时,自定标准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按照普通灵车每车次260元、别克每车次800元、奔驰每车次1500元的标准收取。这一行为违反了“接尸车运输费,中档车(购车价在15万元至40万元以内)起价50元,10公里以上5元/公里(1.夜间18时至次日早8时出车,车费加收50%。2.运输费收费按往返计算。3.汽车空驶费,因家属变更放空返回,按半价收费)”的规定。第三,其在经营场所未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北京八宝山长玖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除存在在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时,自定标准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按照每次1500元的标准收取;经营场所未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的违法行为外,在收取告别室租用费时,还违反“一类高档装修告别室租用费,50平米以上(含)一类高档装修告别室租用费限价300元/场”的规定,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告别室租用费价格,按照每场2300元的标准收取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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