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 萌
2月11日,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新规落地满一周年,GDR(全球存托凭证)成为上市公司跨境融资的优选。
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和上市公司公告发现,新规实施一年来,共有10家A股上市公司GDR在欧洲发行上市,募资总额近39亿美元。同时,还有42家上市公司正在加快推进赴欧洲上市计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陈治衡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规的实施为中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提供了法律支持和监管框架,有利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加速向国际化迈进,为境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资金支持提供新途径,进一步加深国际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认识和了解。”
新规拓宽业务覆盖范围
2019年6月份,沪伦通正式启动。截至新规之前,已有华泰证券等4家上交所上市公司完成GDR发行并在伦交所上市,对拓宽双向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2月11日,在积累了近三年的实践经验后,沪伦通迎来全方位的优化升级。当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进一步拓展参与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的范围。
具体来看,境内方面,从上交所拓展至深交所,符合条件的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可申请到证监会认可的境外市场发行GDR。境外方面,从英国拓展至瑞士、德国市场。
“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新规意义重大,既加速GDR与A股股票双向流通,又为A股企业提供新的融资平台,还提高了A股GDR上市企业股票流动性,并为中欧资本市场金融合作和发展提供了新途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总体来看,新规实施一年来,上市公司跨境融资的市场生态发生了积极变化。
陈治衡分析称,目前,我国许多境内公司已经成功通过GDR获得国际资本市场的支持,达到了以融资促生产的目的。尤其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行业受到全球投资机构的关注,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获得了可观的融资支持。新规实施后,境内外市场获得了更畅通的资金往来通道,促进了资本流动和市场投资者的交流,加速了国际资金的融通。
瑞交所成为最热目的地
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和上市公司公告统计,截至2月10日,新规实施以来先后有52家A股上市公司已完成或正在推进赴欧洲GDR发行上市计划。
从上市进展来看,52家公司中,明阳智能、国轩高科、格林美、杉杉股份、科达制造等10家公司GDR已成功上市,累计募资总额达38.94亿美元;其余42家的上市速度也不断加快,其中,方大炭素、杭可科技、先导智能进展最快,GDR项目已获两地监管部门的批准,距离发行上市仅一步之遥。
从上市目的地来看,瑞士成为最热门选择,受到九成以上公司的青睐。具体来看,52家公司中,47家选择瑞交所,占比90%,4家选择伦交所(3家)和德交所(1家),另外1家未明确目的地。
“瑞士、英国和德国各自都有不同的吸引力,具体选择哪个地方上市,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决策。”陈治衡分析称,具体来看,瑞交所是欧洲医疗保健公司的主要上市地,制药、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疗技术、供应商等相关企业约占欧洲生命科学市场的三分之一。德交所在工业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特色比较突出,从规模来看,德交所的工业和信息技术类公司占到市场约40%的规模。伦交所涉及的行业更加多元化,主要以消费、金融和工业行业为主,占到市场约60%的体量。
GDR遭遇短期“水土不服”
境内企业GDR上市成果突出,但也出现上市后价格低迷、成交也不够活跃等水土不服的现象。相关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2月10日,前述10家上市企业中5家的GDR价格已跌破发行价,平均跌幅15%。
高培杰认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通过GDR上市的境内企业较少,因此大多国际投资者处于观望状态。
对于GDR未来的发展趋势,陈治衡认为,对于A股来说,GDR无疑是更具灵活性、更有效地为我国境内企业提供海外融资的方式,能够在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从而促进A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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