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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召开全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进会,天津、河北等七省(市)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其中,湖北省、湖南省就长江干流鄂湘段(首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就赤水河流域(第二期),河北省、天津市就引滦入津(第三期)分别签署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协议突出生态优先,强调责任共担,由上下游省份共同设立保护补偿资金,根据有关考核要求进行资金清算。同时,搭建联防联控、协同保护工作平台,强化协同配合,拓宽资金渠道,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财政部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在19个省份15个流域(河段)建立起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该项机制的引领下,区域联防联控水平显著提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有效地推动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另据财政部2021年公布的《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流域上游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对上游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产品付出努力作出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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