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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4日电 4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简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此前,3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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