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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12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要从推动煤炭增产增供、严格落实中长期合同制度、抓好电力保障供应、推进油气稳定供应等四个方面抓好能源保障供应。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12日在此间表示,在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方面,内蒙古要充分发挥煤炭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的“压舱石”作用,全力推动停产煤矿复工复产、建设煤矿应产尽产、在产煤矿满产达产。
陈铮介绍,今年1至10月份内蒙古煤炭产量9.7亿吨,占全国的1/4,同比增长13.6%;外调量5.8亿吨,煤炭供应范围覆盖全国2/3以上省份,同比增长17%,产量和外运量均创历史新高。
在严格落实中长期合同制度方面,陈铮介绍,内蒙古全年承担国家下达的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9.45亿吨,占全国任务总量的36%,居全国第一。在此基础上,又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了10个省区、4540万吨应急保障煤源,东北三省600万吨冬季供热用煤任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的政治担当。
陈铮告诉与会媒体,在抓好电力保障供应方面,内蒙古电力装机规模约1.59亿千瓦,占全国的6.9%,居全国第一;在运的5条特高压、11条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的送电能力约70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一,送电范围覆盖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地区。
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内蒙古外送电量2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连续17年领跑全国。
在推进油气稳定供应方面,陈铮透露,今年1至10月份,内蒙古原油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3.9%;天然气产量2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煤制油产量91万吨,同比增长9.2%;煤制气产量22.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内蒙古已成为国家“西气东输”战略的重要支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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