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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夏宾)2日消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中国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下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上述通知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
三是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
四是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
“可以说,这次的通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制度配套和规则细化,逐步扫清了在熊猫债市场渐进式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和技术性问题。”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对中新社记者表示,通知有利于促进发行主体和投资者的多元化、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有利于扩大熊猫债市场规模,更好地满足机构和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组合配置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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